比期 bǐ qī
1.古代官府催缴租税的限期。 2.旧中国银钱业和工商业公定的一种债权债务结算日期。如以每月五日﹑十日﹑二十日﹑二十五日为"小比期",以每月十五日和月底最后一天为"大比期"。一般拆放短期款项,即以半个月为期。
相关:
详解
比期是一个汉语词语,读音为bǐ qī,其含义可以分为以下两点:
1. 古代官府催缴租税的限期:
- 在古代,比期指的是官府为催缴租税而设定的一个限期。例如,在清代袁枚的《新齐谐·大乐上人》中提到:“其邻人周某,充县役,家贫,承催税租,皆侵蚀之,每逢比期,辄向上人借贷。”这里描述了周某作为县役,因为家境贫困而侵蚀了应催缴的税租,每当到了比期时,他就需要向上人借贷来填补空缺。
2. 旧中国银钱业和工商业公定的一种债权债务结算日期:
- 在旧中国的银钱业和工商业中,比期是公定的一种债权债务结算日期。具体来说,每月五日、十日、二十日、二十五日被称为“小比期”,而每月十五日和月底最后一天则被称为“大比期”。这些日期是商家们约定俗成的结算时间点,用于处理债权债务关系。一般拆放短期款项,即以半个月为期。例如,在茅盾的《清明前后》第一幕中,就提到了“我们得借比期来开销工资,来买米。”这里指的是利用比期的结算来支付工资和购买米粮。
综上所述,比期一词在古代和现代有着不同的含义,但都与时间、期限和结算有关。在古代,它指的是官府催缴租税的限期;而在旧中国的银钱业和工商业中,它则是一种债权债务的结算日期。
1. 古代官府催缴租税的限期:
- 在古代,比期指的是官府为催缴租税而设定的一个限期。例如,在清代袁枚的《新齐谐·大乐上人》中提到:“其邻人周某,充县役,家贫,承催税租,皆侵蚀之,每逢比期,辄向上人借贷。”这里描述了周某作为县役,因为家境贫困而侵蚀了应催缴的税租,每当到了比期时,他就需要向上人借贷来填补空缺。
2. 旧中国银钱业和工商业公定的一种债权债务结算日期:
- 在旧中国的银钱业和工商业中,比期是公定的一种债权债务结算日期。具体来说,每月五日、十日、二十日、二十五日被称为“小比期”,而每月十五日和月底最后一天则被称为“大比期”。这些日期是商家们约定俗成的结算时间点,用于处理债权债务关系。一般拆放短期款项,即以半个月为期。例如,在茅盾的《清明前后》第一幕中,就提到了“我们得借比期来开销工资,来买米。”这里指的是利用比期的结算来支付工资和购买米粮。
综上所述,比期一词在古代和现代有着不同的含义,但都与时间、期限和结算有关。在古代,它指的是官府催缴租税的限期;而在旧中国的银钱业和工商业中,它则是一种债权债务的结算日期。